乐鱼全站登录

服务热线

全国服务热线:135 3080 2662

乐鱼全站登录

荆州治理大气污染 26项措施还古城蓝天白云

发表时间:2024-07-15 01:59:50 来源:乐鱼全站登录

产品介绍

  昨日,我市召开大气污染防治行动部署协调会议,发布了《荆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和《荆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部门职责分解(征求意见稿)》,市环保局、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委等近30个部门和单位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环保局介绍了我市去年一年的大气质量状况。2013年365个有效监测日中,环境空气质量符合日均值二级标准的优良天数为249天,优良率为:68.2%。而按新标准空气质量指数AQI评价,2013年365个有效监测日中,全年优良天数为187天,优良率为51.2%。PM2.5年均值为96.4微克每立方米,未达到新的国家环境空气品质衡量准则(GB3095-2012)二级标准,超标1.75倍。与2012年相比,我市2013年各项污染物指标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迫在眉睫。

  《荆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提出的总体目标为:到2017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得到一定的改善,重污染天气大幅度减少。力争到2022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市空气质量显著改善,中心城区空气质量基本达到或优于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具体指标为:对大气主要污染物PM2.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进行重点联防联控;重点加强火电、化工及建材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监管,加强重点行业、企业污染物减排工作;着重解决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会造成的酸雨、灰霾和光化学烟雾污染,建筑施工工地、码头和露天堆场扬尘污染等问题。到2017年,我市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较2012年下降15%以上。

  《荆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提出,要明确政府企业和社会的责任,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

  同时,还要分解目标任务,市政府与区政府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区政府和企业。将重点区域的细颗粒物指标、非重点地区的可吸入颗粒物指标作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约束性指标,构建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实行严格责任追究,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由环保部门会同组织部门、监察机关等部门约谈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有关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予以督促。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以及干预、伪造监测数据和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的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环保部门要对有关地区和企业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记者谢珊姗)

  为让各部门之间做好协调和配合工作,减少中间环节和相互推诿扯皮的情况,昨日发布的《荆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部门职责分解(征求意见稿)》,从26个方面对有关部门的职责进行了分解和界定。以下为部分部门的职责。

  2014年7月15日前完成市中心城区规划区第一批55家燃煤锅炉淘汰工作。2015年7月14日前完成市中心城区规划区所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燃煤锅炉淘汰工作。自2015年7月15日起,市中心城区禁燃区范围内除热电厂、集中供热站外,各机关团体、企业和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一律不得新建燃煤锅炉。除热电厂、集中供热站外,企业和事业单位禁止使用燃煤锅炉。

  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在施工现场落实封闭围挡、设置冲洗设施、道路硬化等扬尘防治措施。建筑施工工地周边要设置足够高度的硬质围挡,严禁敞开作业。建筑物拆除施工必须边拆除、边防尘、边清运渣土,渣土、垃圾应在拆除完成后及时清运。

  强化城市道路保洁。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程度,提高道路保洁率。加大对道路和地面改造资产金额的投入,逐步改造低质材料路面。提高城郊结合部、农村道路路面的保洁率。

  加强道路运输管理。运输途中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质应密闭化运输,运输物质不得超高超载、沿途泄漏、撒落或飞扬。未安装密闭式装置车辆运送易扬尘物质的,禁止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2014年全市按照“先行试点、由点及面、稳步推进”原则,重点抓好试点区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总结经验,全面推开。试点区基本实现露天无秸秆焚烧、无垃圾焚烧、遥感无火点记录,秸秆还田率达到80%左右,工农业原料利用率达到20%左右。到2017年全面完成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进一步加强城区餐饮油烟治理及监管,实现城区内排放油烟的大中型餐饮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食堂油烟净化装置安装率达100%,严格饮食服务业新建项目审批制度,饮食服务业一定要使用清洁能源,居民住宅楼、未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楼以及与居住楼相邻的楼层禁止新建产生油烟污染的服务项目。

  加强饮食服务业经营的管理,规范饮食服务业的有序发展。加大执法力度,严查饮食服务业污染扰民行为。加强对无证、无照、超范围、占道经营饮食服务业经营户的查处和取缔。

  提高机动车准入门槛。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车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或转入登记业务。建立高排放车辆限行制度。在中心城区划定“黄标车”禁行区域,控制高排放车辆排气污染。加快车用燃油清洁化进程。在2014年底前,中心城区全面供应国IV车用柴油;2017年底前,全面供应国V车用汽柴油。加快发展清洁能源车辆。加快天然气加气站、电力充电站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采取经济、技术、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完成化工、石化、水泥等重点行业的“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坚决停建、清理产能严重超过标准行业违规在建项目,遏制产能严重超过标准行业盲目扩张。

  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对石化、化工、水泥等重点行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针对节能减排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使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到2017年,重点行业排污强度比2012年下降30%以上。减少非有机溶剂型涂料和农药等产品的生产和使用的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积极开发缓释肥料新品种,减少化肥施用过程中氨的排放。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鼓励产业集聚发展,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

  加大天然气供应。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式,新增天然气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或用于替代燃煤;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等高效利用项目,限制发展天然气化工项目。

  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到2017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0%以下。划定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结合城中村、城乡接合部、棚户区改造,逐步推行以天然气或电替代煤炭。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用能设备达到一级能效标准。积极发展绿色建筑,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等要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要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等节能技术和装备。

  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违法企业,要依法停产关闭。对涉嫌环境犯罪的,要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在市主流媒体及时发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环保部门和重点企业要公开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企业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运作情况等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实施联合应急预警制度,加强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大气污染预警体系建设,建立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预报系统,做好风险信息研判和预警工作。制定完善重大大气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构建应急响应体系,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构建防范有力、指挥有序、快速高效、统一协调的应急预警、处置及善后工作体系。

  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制。要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迅速启动《荆州市中心城区大气重污染应急方案》,引导公众做好卫生防护。同时实行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源限产、建筑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机动车限行等紧急控制措施。(记者谢珊姗整理)

  昨日上午,市环保局召开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部门职责进行了分解。荆州区、沙市区、荆州开发区分管领导以及质监、住建、交通、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本次会议。副市长张万超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调研。

  会上,学习了《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建议》。根据《意见》要求,到2017年,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得到一定的改善,重污染天气大幅度减少。力争到2022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全省空气质量显著改善,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基本达到或优于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针对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会上对有关部门任务进行了分解,还征求了相关的单位意见。

  据了解,为了改善我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减少重污染天气,我市将重点实施全面整治中心城区燃煤锅炉、控制农村秸秆焚烧等26项行动计划。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建议》,到2017年,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得到一定的改善,重污染天气大幅度减少。力争到2022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全省空气质量显著改善,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基本达到或优于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昨日上午,市环保局召开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并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部门职责进行了分解。本报对其中部分任务进行了解读。

  7月15日前完成中心城区规划区第一批55家燃煤锅炉淘汰工作。2015年7月14日前,完成市城区规划区所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燃煤锅炉淘汰工作。

  自2015年7月15日起,市中心城区禁燃区内除热电厂、集中供热站外,各单位及个体户一律不得新建燃煤锅炉,禁止使用燃煤锅炉。

  所有燃煤电厂、石油炼制企业的催化裂化装置都要安装脱硫设施,燃煤锅炉要实施脱硫,新型干法水泥窑要实施

  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并安装脱硝设施。2015年底,完成沙隆达集团公司自备电厂等公司脱硝装置安装与运行。

  中心城区严控建材切割加工作业。2015年底前现有加工作业点要逐步搬迁出城市建成区。

  进一步加强城区餐饮油烟治理及监管,实现城区内排放油烟的大中型餐饮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食堂油烟净化

  装置安装率达100%,严格饮食服务业新建项目审批制度,饮食服务业一定要使用清洁能源。

  新车注册登记和外地转入我市车辆,执行国家机动车阶段性污染排放标准,不达标不予办理。

  对定期检测不符合排放标准,或者未进行仔细的检测的,环保部门不予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交管部门不予核发年检合格标志。逐步淘汰“黄标车”等。

  采取经济、技术、法律和必要行政手段,完成化工、石化、水泥等重点行业的“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科学制定并严格实施城市规划,强化空间管制要求和绿地控制要求,规范各类产业园区、新区设立和布局。中心城区禁止新建和扩建大气重污染项目。对城区内已建且严重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污染项目,搬迁改造或提标治理。

  制定完善重大大气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实施联合应急预警制度,实行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制。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迅速启动《荆州市中心

  城区大气重污染应急方案》,引导公众做好卫生防护。同时实行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源限产、建筑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机动车限行等紧急控制措施。(记者何倩通讯员闵波)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荆州大气污染防治推进会上获悉,去年荆州空气质量良好率排全省倒数。今年,荆州将针对建筑扬尘、秸秆焚烧等多个角度进行规范整治;还将分析污染源成分占比,弄清持续雾霾的线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达到或优于国家空气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

  按新标准,去年荆州全年空气质量优良187天,优良率为51.2%。PM2.5年均值96.4微克/立方米,超国家空气二级标准1.75倍。多个方面数据显示,今年以来荆州有52天轻度及以上污染,其中39天为中度、重度甚至严重污染。

  据分析,去年以来全国大面积遭遇空气污染,南北贯通的地理位置让荆州很受影响。另外,荆州自身污染状况也较严重,如建筑扬尘、汽车尾气、工业废气等。

  荆州市环保局表示,为弄清荆州大气污染源,正在联系科研公司,用精确分析找到症结。为推进大气治理工作,农业、交通、建管、城管等多部门的治理职责正在协调中,争取尽快分段规范整治。

  据了解,目前城区工厂企业等正在实施煤改气工程,2016年后逐步淘汰市民用煤设施,预计每年可减少两万吨二氧化硫排放。此外,荆州市政府相继出台了秸秆综合利用,划定城区秸秆、垃圾禁烧区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等相关规定。(记者田寒冰)

  1、凡本网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荆州广播电视台”的全部作品,版权均属于荆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标注明确来源:荆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有关规定法律责任。